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地处天山北麓,准噶尔盆地西南边缘,南屏天山,北隔312国道与奎屯市毗邻,西邻乌苏市,东与沙湾县接壤。距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250千米,距克拉玛依中心市区150千米。独山子地名来源于区境内的独山,独山呈东西走向“一”字形,因不与其它山体相连,独立于戈壁中而得名。在维吾尔语和哈萨克语中,称独山子为“玛依塔克”和“玛依套”,意思是“油山”。2015年,独山子区总面积448平方公里,建成区面积26平方公里,总人口9万余人,其中户籍人口5.7万余人,由汉、维吾尔、哈萨克、蒙古、锡伯、满等31个民族组成,少数民族人口占25.8%。2010年,独山子区总人口69361人(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)。2015年,独山子区总人口9万余。由汉族、维吾尔族、哈萨克族、蒙古族、锡伯族、满族等31个民族组成,少数民族人口占总人口的25.8%。
独山子欠款多少金额会坐牢?
1、借钱不还,这是民事行为,不是刑事案件,一般不会坐牢。在法律上,没有规定欠款达到多少额会坐牢,欠钱不还,可以到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。
2、胜诉后,法院判定需要偿还债务,在规定期限内没有偿还的话,对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。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时,法院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或者依职权依法调查被执行人的财产(如存款、车辆、房屋等),如果调查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,可以依法强制执行。
3、如果法院已经判决对方还钱,对方有能力还钱,却仍不还钱的,涉嫌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,有可能会坐牢。对方如果有藏匿、转移财产等拒不执行行为,法院可以采取司法拘留措施。
4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,对人民法院的判决、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5、根据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,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、扣押、冻结的财产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罚金。
6、法律依据:《刑法》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。